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秘书处字[2018]03号
李柏庆、韩梅校友及北京润合美商贸有限公司为助力北京体育大学人才培养、加强国际交流学术交流,捐赠人民币150万元设立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用于奖励北京体育大学赴美国留学的优秀在读本科学生。为规范捐赠资金管理及使用,依据捐赠协议和教育基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宗 旨
第一条 为我国高等体育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助力北京体育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推进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建设,资助北京体育大学国际化人才培养,激励北京体育大学优秀本科学生,由李柏庆、韩梅校友及北京润合美商贸有限公司联合出资设立“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
基 金
第二条 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由李柏庆、韩梅校友及北京润合美商贸有限公司联合向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50万元整,按30万/年,分期5年,注入“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首笔捐赠按照捐赠协议于2018年11月1日前入账,其余捐赠金额于每年11月1日前汇入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账户。
奖励范围
第三条 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用于奖励北京体育大学赴美国留学的优秀在读本科生(休学及定向委培学生除外)。
组织管理
第四条 为规范统筹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管理工作,成立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基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校领导一名
成 员: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全体理事、监事;李柏庆、王岩、韩梅;教务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竞赛训练处负责人。
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五条 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按照《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基金会理事会决议进行统一管理和执行,由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评选和发放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管理小组每年召开全体会议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基金管理小组组长临时召集会议。
第七条 由教务处、学生处、训练竞赛处共同成立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评审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完成项目评选办法拟定,报送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基金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在校内公示评选办法。
根据评选办法,评审小组评选和确定当年度资助学生名单,由管理小组复审评选人员资格,并由教务处在校内公示最终评审结果,每年向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其 它
第八条 为保障实施《北京体育大学庆友留美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公布相关配套工作细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2018年11月5日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2018年第21次秘书处办公会通过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