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
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秘书处字[2021]01号
为助力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的水平的提高,推广和普及羽毛球运动,支持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校代表队和羽毛球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捐赠设立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用于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的发展,用于支持羽毛球校代表队和羽毛球运动的教学、科研、训练、比赛和人才培养,并奖励相关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学生教师。为规范捐赠资金管理及使用,依据捐赠协议和教育基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助力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的水平的提高,推广和普及羽毛球运动,支持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校代表队和羽毛球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设立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项目。
第二条 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项目接受校友及社会各界的捐赠。
第三条 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项目用于支持羽毛球校代表队和羽毛球运动的教学、科研、训练、比赛和人才培养,并奖励相关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学生教师。
第四条 为规范统筹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成立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分管竞技体育学院校领导
组 员:捐赠方代表、竞技体育学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竞技体育学院负责人、羽毛球教研室负责人、财务处、审计处
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竞技体育学院羽毛球教研室。
第五条 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项目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按照《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基金会理事会决议进行统一管理,由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小组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由北京体育大学竞技体育学院负责项目执行,定期向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小组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第七条 为保障实施《北京体育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小组管理办法》,相关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公布相关配套工作细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2021年6月1日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2021年第8次秘书处办公会通过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