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康科健体育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基金
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秘书处字[2022]02号
为支持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科技创新研究,北京普康科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自愿向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100万元,用于开展数字体育装备技术开发研究、评估训练新装备新方法的应用开发研究以及相关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成立“普康科健体育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为规范捐赠资金管理及使用,依据《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 和本基金捐 赠协议以及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为支持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科技创新研究,由北京普康科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本基金项目。
第二条 本基金项目由北京普康科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向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0万元,捐赠款于2022年3月4日到账。
第三条 本基金项目用于开展数字体育装备技术开发研究、评估训练新装备新方法的应用开发研究以及相关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具体金额用途及配置的调整最终由基金项目管理小组通过会议表决确认。
第四条 为规范统筹本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成立本基金项
管理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洪 平(党委常委、副校长)
组 员:沈燕飞(体育工程学院院长)
董 梅(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
李 琦(财务处基金会财务人员)
王惟玲(纪委办公室(审计处)干部)
张 舒(捐赠方代表)
张懿行(捐赠方代表)
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体育工程学院。
第五条 本基金项目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按照《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基金会理事会决议进行统一管理,由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基金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本基金项目管理小组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召开召开小组会议。由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工程学院负责项目执行,定期向本基金项目管理小组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第七条 为保障实施《普康科健体育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基金 项目管理办法》,相关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有关 规定,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公布相关配套工作细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2022年3月21日第4次秘书处办公会通过,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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