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网棒球发展基金
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秘书处字[2019]08号
为支持和助力北京体育大学网棒球项目的发展、科学研究、教学训练,为我国高等体育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香港棍网球总会有限公司向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万元,设立“北京体育大学网棒球发展基金”。为规范捐赠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依据捐赠协议及教育基金会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支持北京体育大学网棒球项目的教学、训练、竞赛、科研和组织培训等工作,由香港棍网球总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北京体育大学网棒球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第二条 本基金由香港棍网球总会有限公司向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万元整,一次性注入。捐赠资金于2019年12月31日前汇入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指定账户。
第三条 本基金用于资助北京体育大学开展网棒球相关的教学、训练、竞赛、科研及组织培训等活动。
第四条 为规范本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成立北京体育大学网棒球发展基金管理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分管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校领导
组 员:捐赠方代表、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学生工作部负责人、训练竞赛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
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
第五条 本基金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按照《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及基金会理事会决议统一管理,由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北京体育大学网棒球发展基金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管理小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组长临时召集会议。
第七条 由管理小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完成基金使用方案的拟定,并在校内公示。
第八条 本基金资金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确需改变用途,应当征得捐赠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2019年12月10日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